家消防救援局3月17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2025年消防安全形势和消防救援队伍出动情况。据央视新闻报道,记者从国家消防救援局获悉,造成一家12口人罹难的广东汕头“12.9”经营性自建房火灾,事故具体原因虽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,但直接原因是店主使用蚊香不慎引发。
国家消防救援局提醒,自建房一旦投入经营,必须合法合规,符合消防安全条件,做好自建房治理工作,关键要抓好四件事,一是落实物理分隔,把已有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用实体墙彻底分隔;二是拆除防盗网;三是安装简易喷淋,有效扑救初期火灾;四是安装一键报警系统,实现早预警,早发现,早处置,少亡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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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自建房?
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、单门独户、独门独户,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,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,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。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,尤其是在城中村和农村地区,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,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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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建房为什么火灾风险高?
这些“夺命陷阱”
千万要警惕!
对照自查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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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建材料易燃:
部分自建房在建设时,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作为顶棚或墙面材料。室内采用可燃材料分隔,达不到防火分隔要求,一旦发生火灾,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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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合一”现象普遍存在 :
居民自建房,多数未经正规的设计,消防安全条件差。一些经营性自建房楼内生活、经营、仓储“三合一”,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、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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疏散通道不规范:
大多自建房只有一个楼梯,发生火灾难以逃生,加上建筑窗户大多安装防盗网窗或铁栅栏,没有开设逃生窗口,一旦发生火灾,极易影响火灾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。
04
不配备消防设施:
部分自建房没有相应的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,没有配置灭火器、防烟面罩、灭火毯等消防器材,一旦发生火灾,难以及时扑救和逃生。
05
不规范用火用电:
村民普遍存在不良的用火用电习惯,超负荷用电、私接乱拉电线、香烛等火源用后未及时清除等情况普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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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安全意识薄弱:
农村“空巢”老人、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防火意识淡薄,不能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。
小编提醒
警惕“自建房”变成“夺命房”!
务必落实好
“拆网砌墙”消防安全措施
1.生产经营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、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,除有特殊安防要求外,一律拆除。
2.居住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、防盗网的,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紧急逃生口(长×宽不少于 1 米×0.8 米),鼓励配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和简易破拆工具。
3.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未落实防火分隔的,应全面清除违规住人。
4.生产经营场所内确需设置居住场所的,居住部位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.00h 且无门、窗、洞口的防火隔墙和 1.50h 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,且居住部分与经营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。(分隔方法详见图例指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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